2006年补缴社保流程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4、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5、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6、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二、补缴条件是什么?
1、当地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本地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三、个人补缴注意事项
1、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带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2)填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2、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3、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1)提供从业人员档案材料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审批
(2)拿参保人员补缴审批表到缴费大厅填写个人缴费申报表进行缴费。
4、已参加医疗保险有基本医疗待遇的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未满30年,女未满25年的,按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余期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时间、需缴纳的余期年限由参保人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科确定后,到缴费大厅办理。
5、关闭破产企业缴费后,原参保人员可按社会平均工资60%补缴差额,核销企业除外
综上所述,那是想要进行社保的补缴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且社保是我国提倡公民必缴的一种保险。要很好的保障公民的权益,但是必须交满一定年限才能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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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名义申请补缴时,需要先到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登记。社保局办理社保补缴登记携带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的社保卡;
3.一寸彩照:1张;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工作档案(档案里必须要有招工表、调资表与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社保局补缴登记办结后,会出具《缴费核定单》,然后再持前往税务大厅的社保专窗进行补缴。需要注意的是,以个人名义补缴社保时,实际上是登记为灵活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的名义进行补缴,只能补缴社保中的基本养老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