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失业保险金要在几号申请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在失业后60天内申请领取。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社会设立资金,向临时中断其生活来源的工人提供物质援助,从而保障失业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他们重新就业的制度。在我国,失业者满足:他们不是因个人原因而中断就业;他们已登记失业并有求职要求;他们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单位和按照规定履行了缴纳义务的人员已经满足了一年的三个条件。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
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失业保险金按月领取,即失业保险机构按照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的基本生活费。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领取医疗补助。
(3)失业人员死亡时领取失业保险津贴和赡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养恤金的丧葬津贴。
(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开办事业单位或者接受职业培训期间,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为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补偿。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关于失业保险费的支付,城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工资总额的1%至1.5%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员工支付的失业保险费为工资的0.5%。城市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农民工合同工不自行支付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组成: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基金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其他基金。
失业保险金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贴,丧葬补助金和养老金,职业培训和就业补贴。失业保险福利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其他福利。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时间是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两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请。但是需要在离职后7天内进行备案。
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