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病报销比例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2-09-25 12:08:07阅读:109
1.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0%、88%、86%,青岛市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50%;
2.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2%,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
3.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分别为75%、65%、55%;
4.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少年儿童,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请问肾移植患者拿药报销比例有没有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