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22-09-25 09:51:09阅读:10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省人社厅制定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2021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向各市州明确调标执行时间、标准、范围和资金来源等要求,明确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提标后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同时,省人社厅及时完成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的调标参数调整配置工作,凝聚系统合力,协同推动工作落实。
为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