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办理失业补助金条件
更新时间:2022-09-23 11:21:06阅读:90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填写求职意向表
注意:需要同时满足以上三点要求才能够领取,如果是主动辞职或者缴费不满一年,都不能领取失业金。
1.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主要是指参保不足一年或因本人原因导致失业的人员,主动辞职也能申领。
所以,只要在今年失业,并且缴纳过职工社保,就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