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闯红灯警告会终生在案吗
广东省中山市一名行人胡某横过马路闯红灯,与行驶中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乘坐摩托车的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中山市第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胡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12月3日《华商报》)。
“中国式过马路”几成顽疾,这几年各地加大了整治力度,情况似乎有所好转,至少,通过普法宣传,大家都知道行人闯红灯是违法行为,交警是有权开罚单的。但是通过这则报道我们可以看到,行人闯红灯不仅违法,还可能构成犯罪!虽然胡某被宣告了缓刑,不用坐牢,但这个犯罪记录将会跟随他一辈子,他成了一个有“案底”的人,将来的工作生活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比如他如供职于机关事业单位,是很有可能被单位开除的。
行人闯红灯可能构成犯罪,法律上其实有明确规定,只是很多人不太了解而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不能闯红灯,对违反者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这只是一般性规定。刑法第133条则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按一般违法论处;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没有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分。
对于刑法中的这一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予以明确:“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中的“从事交通运输人员”主要指司机,“非交通运输人员”则主要指行人和乘客。一言以蔽之,行人、乘客交通违法也可能构成犯罪,包括看似不算很恶劣的闯红灯。
行人闯红灯被判刑是一堂普法课,还在于颠覆了一些人的惯常思维。现实生活中,行人作为弱势的一方,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责任大多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有些事故明明是行人的过错导致的,往往也是这样处理的。而在中山市这起事故中,虽然行人胡某也在事故中受重伤,但交警依法判定他承担主要责任。这样一来,胡某为一次闯红灯所付出的代价便是:不仅身受重伤,被判刑,还要赔偿受害人家庭20万元的经济损失。
坦率地说,在所有社会顽疾中,最不可理喻的大概就是行人闯红灯这个毛病了。只是等待几秒、几十秒的事情,怎么就耐不住性子?为什么要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挑战机动车的钢铁硬度,害人又害己呢?
步行闯红灯,会终生在案吗?
个人觉得应该不会。闯个红灯,你又不是开车。终身记录。步行,闯红灯只能是在意,警告或者最多罚款。警告了居多所以才基本上没什么记录在案的。
除非特大严重了,闯红灯案件才会记录在案。记录在案了,肯定是终身有案了!只要你去查了,那肯定是有案的。
不会。交通安全,人人有责。无论司机和行人,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落实到行动上,互相监督。一旦行人闯了红灯被警告,被批评教育,主要就是起到教育作用,并不会记录在案。即使这样,我们也要知错就改,吃一堑,长一智,不能屡犯。
步行闯红灯,受警告处罚,那么是永远记在案的,记录藏永久,一旦被记录在案,今后考驾照,找工作,货款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还建立一平台,闯红灯将影响信用级别,不仅商业保险费多交,而孩子上学助学金货款等方面会受到波及。
所以要自觉,不要闯红灯
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目前,我们西安市正在进行交通规则大整顿,尤其是对横过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行为进行管理,一般情况下,对横过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第一次进行口头的警告和批评教育,这样的处罚是不计入个人档案,你只要在今后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就不会对你的工作和生活产生影响,我的回答仅供参考,谢谢
一般不会吧,但这是不文明的行为,之前有的城市是让闯红灯的受到维持秩序的处罚,就是让闯红灯的人,监督路人遵守交通法规,那也挺苦的,这个交通安全现在太重要了,以后还是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做个文明人。南京:一年闯红灯5次以上,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不会留案底。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行人闯红灯只是违反了交通法规,是不会有案底的。
行人闯红灯不会留案。但是闯红灯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会受到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对行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一百零八条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