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怎么申请灵活就业补贴
更新时间:2022-09-21 19:37:05阅读:107
根据冀财规【2018】21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县2021年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条件:
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中养老保险按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医疗保险按当年省社平工资的5%缴费额给予2/3的补贴,与养老同时申报,不可单独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二、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必须本人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申请者本人社保卡关联银行账号复印件一份;
4、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及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需携带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事项已延伸到乡镇受理,符合条件人员可就近到所在乡镇提交申请材料;也可在河北人社APP自主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社部门将集中进行审核办理。
四、申请办理时间及地址:
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间自2021年10月11日开始到2021年12月10日截止(只申报2021年社保补贴,不受理跨年度申报)。
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可向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证明,社保缴费单据,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报上级审核公示后发放补贴。